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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关于贯彻落实行业协会反垄断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4/9/19 点击:398 
 

中评协办〔202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双反委发〔2024〕2号,以下简称《指南》),加强行业协会自律行为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将《指南》转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指南》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反垄断合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加强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印发《指南》,为行业协会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依法规范履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指南》出台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指南》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增强做好反垄断合规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加强自律,积极发挥联系政府、会员、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对照《指南》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地方协会要将贯彻落实《指南》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来抓,结合本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取得实效。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指南》精神,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指南》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进一步明晰自身行为规则,增强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主动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要对照《指南》中的违法情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各种文件或行为进行认真清理,对即将印发的涉嫌垄断行为的文件或开展的活动要立即叫停,发现问题的立即停止、抓紧整改,及时消除违法违规隐患,坚决杜绝垄断。

三、切实提升反垄断合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建设长效机制

地方协会要通过认真学习贯彻《指南》,切实提升反垄断合规意识、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协会内部反垄断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合规制度体系,强化风险识别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现实和潜在的反垄断合规风险。二是健全自律管理机制,制定自律规约时,充分体现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正当竞争的原则,不得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指南》禁止情形的内容,在广泛征求会员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经专家研究论证,履行规范程序后颁布实施。三是引导会员增强合规意识,帮助单位会员规范经营行为,引导单位会员依法竞争、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四、工作安排

请地方协会加强信息报送,在贯彻落实《指南》工作中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将工作总结和自查自纠情况于2024年10月31日前报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人:姜晓双;

联系电话:010-88339643;

电子邮箱:huiyuan@cas.org.cn。

 

附件: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8月20日

http://www.cas.org.cn/ggl/f1749739e84745319a5f8f0074b572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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