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15号)精神,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平有序竞争,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会协〔2018〕9号)的有关规定,河南省注协对2019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分类评价。
8月14日,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2019年河南省A 类、B 类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信息》,共涉及200家会计事务所。其中A类会计师事务所50家(能够为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咨询等综合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B类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为中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服务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150家。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豫财会〔2011〕38号)的要求,大中型企业应当选择与自身规模、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相适应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小型企业原则上选择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也可以选择符合其业务需求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大中型企业选择与自身规模、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明显不相匹配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财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该企业及承接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点监管。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会协〔2018〕9号),事务所分类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事务所分类评价指标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党建工作、行业贡献及社会责任、扣分事项等五个方面。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其中五项指标按照一定的权重和定值计算得分。根据分类评价排名结果,将事务所分为a、b、c、d四类:a类:分类评价排名前50名的事务所;b类:分类评价排名51-200名的事务所;c类:分类评价排名201-350名的事务所;d类:分类评价排名350名以后的事务所。
附2019年河南省A类、B类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信息
